日常上网缺乏安全意识亦会危害国家安全 典型案例敲响警钟_
央广网北京4月15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国家机关的职责,也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如今,网络空间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阵地,看似日常的上网行为,如果缺乏安全意识,也可能无意中触碰法律红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结合典型场景和司法实践提出了警示。
警惕间谍窃密陷阱,严防涉密信息泄露
典型案例中,在辽宁务工的赵某经人介绍,为自称规划设计师的叶某拍摄城市景观照片,并按对方要求在港口、造船厂周边拍摄并上传影像资料,多次获取报酬。后来,叶某指使赵某拍摄军舰维护画面,甚至怂恿他进入船厂内部拍摄以换取更高酬劳。赵某在观看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后警醒起来,意识到对方可能是境外间谍组织成员,在家人陪同下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投案自首,因主动交代问题且未造成实质危害,被免除处罚。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马佳雯说:“实践中,不法分子常以‘高薪兼职’‘市场调研’‘约拍采风’等为幌子,诱导群众拍摄军用机场、港口码头、政府机关、科研单位等敏感区域,甚至套取单位内部文件、工作数据等。有些人因贪图小利随意拍摄、传播,无意间为境外势力提供情报,不仅危害国家安全,自身还将涉嫌违法犯罪。”
还有不法分子伪造求职平台、交友软件,逐步套取个人信息、行踪轨迹,实施精准窃密。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洪文光说:“大家不要轻信陌生高薪兼职,不拍摄、不传播军事管理区、党政机关、科研单位等敏感区域影像,不随意透露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单位信息、行踪轨迹。如果发现可疑招募、窃密行为,记得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防范网络病毒攻击,守护数据信息安全
在另一起典型案例中,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王某,为图工作方便,违规在个人联网计算机存储1000多份涉密文件和敏感资料。他收到仿冒“会议通知”的电子邮件,未仔细甄别便打开附件,导致电脑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植入特种木马病毒并被秘密控制三个月,致使大量涉密资料被窃取,造成重大失泄密事件。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倩说:“这类案件显示,不法分子通过群发陌生链接、假冒客服短信、植入木马软件、伪造邮件等方式,入侵个人手机、电脑,窃取隐私数据,甚至直接控制设备、窃取涉密信息。随意连接公共免费Wi-Fi、下载非正规软件、扫描未知二维码,极易导致设备被植入病毒,不仅个人财产受损,更可能造成国家秘密、科研数据、关键信息泄露。”
法官洪文光提示了多个不要做的事情。
洪文光说:“工作中不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或者处理国家秘密。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打开可疑邮件附件,不连接不明公共Wi-Fi,不下载非正规应用。定期更新系统补丁与杀毒软件,发现设备异常立即断网并上报。”
拒绝非法网络活动,谨防敏感信息外泄
接下来要说的典型案例,无人机爱好者要格外关注。李某是无人机爱好者,为博取网络流量、提升账号关注度,多次操控带高清摄像功能的无人机进入某部队雷达站及集团军机关驻地周边空域,非法拍摄军事设施并剪辑发布短视频,累计阅读量超4000次,被分享、收藏30多次。有网友提醒:“你这样做是违法的!”李某仍未删除视频。经鉴定,李某非法拍摄的视频包含一项“机密级”事项和一项“秘密级”事项。最终,李某被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作案工具无人机、遥控器等均予以没收。
马佳雯说:“军事管理区、党政机关、重要科研单位等均属于国家安全重点保护区域,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无人机等设备拍摄、录像,极易造成军事部署、重要设施等敏感信息外泄。在网络平台发布、传播此类敏感内容,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
洪文光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为追求流量而触碰安全红线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惩处。
洪文光说:“时刻牢记,不传播涉恐涉暴内容,不买卖、不使用专用间谍器材,不违规飞行无人机,不在禁飞区域升空、拍摄,不参与非法信息交易、网络攻击、造谣传谣等活动,自觉守住法律与安全底线。”